前言
你們好! 謝謝出席。很高興來臺灣參加『在路上』(On
the Way)藝術節的活動,有此機緣來台東大學。
今天葉子啟邀請我演講的主題是「劇場與行動藝術」。身為行動藝術家,我的作品經常是在世界各地,回應特定場景的行動創作。同時,我也任教於美國波士頓博物館藝術學院與杜夫大學(Tufts
University)大學部暨研究所的合開課程。
今天的演講,我以劇場與行動藝術間的相異性來開場,接著我會論及觀眾如何觀賞、還有他們對行動藝術的想法,最後我會以一段短片,是臺灣最知名的行動藝術家謝德慶的作品,來例證演講內容。
行動藝術是一種傳統劇場表演的延伸,而衍異成與傳統劇場表演分據水平光譜兩端的藝術。事實上並非是如此絕對的劃分。這樣的分類純粹是理論架構,實際上的作品,通常跨多領域實踐,也結合媒體應用。藝術家不遵循公式或史家所界定的範疇,而是依作品所需,借用不同領域的藝術實踐。
傳統劇場
首先,我的演講要從水平光譜一端的傳統劇場,較為人熟知的表演藝術開始。劇場演出大部份是劇本的詮釋。劇本可能是一年前、一百年前、甚至一千年前的作品。傳統劇場通常是說故事,通常演出發生於不同時空下的敘述文字。一齣戲裡的故事時間是好幾年,演出時間頂多是幾小時的濃縮。
一群演員和劇場設計者為導演工作,導演主導演出意圖。製作演出是垂直位階分明的權力架構,導演是所有決定的最後最權威的決策者。
演員排練劇本,演練他們的詮釋,尋求再現他們最佳排練的呈現。
演員以台詞、動作演出角色來說故事。
設計且製作佈景,佈景的材料力求製作成真實世界的樣貌。
以茶假裝威士忌,演員假裝喝醉酒;以馬鈴薯泥假裝冰淇淋,演員舔的樣子冰冰涼涼的。厚紙板製成的岩石,演員假裝搬它很重的樣子,要很小心翼翼,同時要注意別太用力靠著它。
演出是為了觀眾,觀眾坐在漆黑的觀眾席裡觀賞打著燈的凸出舞台,演出一齣戲。
戲劇演出發生在不同的時空,可是觀眾卻未察覺。「第四牆」的幻覺不曾打破,一直持續者。
一齣戲的時間,通常以幕來組成,幕與幕間有休息時間,如此一來故事的進行,可以超過二或三小時。
一齣戲的起始,時間上清楚明白。戲開演時,觀眾席是漆黑一片。舞台通常以一塊簾幕遮住,戲開演時幕啟,結束時幕閉。戲演完時,觀眾席上方的燈再度亮起。
觀眾通常已知劇本內容,只是要看劇團怎麼演。觀眾觀賞演員演出劇中角色—靠演技、音調、台詞、情感融入虛擬人物,把他/她演得出神入化。
觀眾是來聽對白,觀賞故事演出,同時被感動、被娛樂的。
行動藝術
行動藝術就是『在路上』藝術節這類藝術創作。它的名稱像是「表演藝術」(Performance
Art)、「行為藝術」(Behavior Art)、和「行動藝術」(Action Art)都是。
行動藝術沒有導演,也沒有劇團演員演出。
觀眾經常以某種方式被放入作品當中。
藝術家以材料來進行創作一個行動,加上時間和空間,利用他,自己的身體,以一個過程來檢視某個問題,來學習某件事情或實驗。行動藝術沒有敘述或是故事,雖然也許有一個前後開展的行為。
行為可以被視為是一種視覺影像,如同看雕刻品或一幅畫作。觀眾有自己的詮釋,觀眾自己的事件和經驗,並非是單一意義。
一個行為在創作之前,可以是一個月、一週或幾分鐘的醞釀。或是藝術家一直持續進行中的的行動探索。
行動藝術回應身體所在的地點、政治情況或藝術家個人的關注。
並非在個人的工作室裡創作藝術作品,藝術家呈現創作過程即是行動藝術。
行動藝術發生於確切的時間、地點,而且它正在發生—此時此地。
藝術家即作品自身。
行動藝術的格局就如真實生活,很私密性的,是另一人正在做某事,是真實生活中的某一特定時間被框起來。
表演空間不必然很明確地界定,什麼地點演出,觀眾的位置。表演者與觀者的界線不分,是同一位置。真實材料被轉化變身,藝術家以真實地點表演行動時,地點也變身轉換為他地,藝術家通常也變身轉換為他人。
表演中的一把刀,很尖銳,預備使用。藝術家如果拿來割自己,真的會流血,而且真的很痛。如果藝術家正在喝威士忌,是真的威士忌,喝愈多時,他/她就逐漸神智不清。如果藝術家嘔吐,是真的。假使藝術家用冰為材質,冰開始漸漸融化,房間的室溫會影響表演時間。
行動藝術是沒有排練的,雖然藝術家會事先測試材質,為求瞭解他們的使用方式,行動藝術並無「正確」的執行方式。怎麼做,表演行動藝術時,藝術家的心態是當時狀況的結果。
就此觀點言,表演環境中的偶發事件對進行中的作品,會產生衝擊。藝術家可以隨意改變,調整作品回應偶發事件。什麼都有可能。
行動藝術可以是一分鐘、一小時、一天、一週、一年、一生,甚至更久。藝術家決定身體的量度和作品的時間長度。
觀眾
行動藝術的觀眾角色又是如何?
觀眾不是來看一個文本的詮釋,或者是來聽故事的。
他們來看另一個人---藝術家做某件事。觀眾好奇將生什麼事。這是經由某人之眼與行動看世界的機會。
身為觀眾,你們經常被要求當證人,尤其是當藝術家他/她所進行的行動是個挑戰時。有證人觀賞也是一種安全網,同時親眼證實某事確實發生。
有時藝術家要求觀眾協助行動。有時藝術家期待觀眾觀賞他/她的作品—就像觀賞雕塑品或是裝置藝術。
你怎知被期待為怎樣的觀眾? 一般說來,你與藝術家是一體的。你如何決定自己在作品中的角色?在哪個位置或如何觀賞行動,不必然清楚明白。遠觀安全些嗎? 有時藝術家會說的清楚明白,但不盡然。
你期待藝術家什麼?
你想從藝術得到什麼?
觀賞行動藝術可能產生一些問題。
謝德慶
我要播放一個藝術家的作品。他的作品擴展了我對行動藝術可能是什麼的瞭解。謝德慶在七零年代來到紐約,創作一系列長達一年之久的行動表演。從八零到八一年他創作了「時鐘」這部作品。
一年三百六十五個日子裡,每一正點鐘,他就敲響一記響鐘,同時拍一張自己的照片。這樣的動作,他重覆了八千七百八十四次。
他無法離開此創作作品--時鐘超過五十九分鐘,因為它必須花同樣的五十九分鐘回來,才來得及敲鐘和拍照。因此他每次睡覺不能超過五十九分鐘。
這部作品意義深遠地提醒我們,時間不斷地消逝,無論我們注意與否,我們如何使用時間是我們的選擇,但是時間總是愈來愈少。
這部作品同時是意念式地表演。即使我並不是親眼看他行動演出,我可以想像日以繼夜持續一整年,每一正點鐘在自己的工作室拍攝自己的創作。
為什麼表演行動藝術?
行動藝術把日常例行公事擺一邊,以新的方式體驗生活。
行動藝術展現平常大家習以為常事物的觀察方式或分享感覺。
行動藝術可以體驗對身體、心理極具挑戰的事物。
行動藝術要求藝術家在行動表演時要專注,同時以高度自覺和高敏銳度體驗一段時間。
行動藝術是一種使人謙卑的藝術形式。
行動藝術提醒我們身體與生命有限。
行動藝術並非為未來創作,而是此時此地。
行動藝術是即時溝通、分享所知所想的世界。
(此文原為Marilyn Arsem於2009年11月17日在台東大學的演講稿,翻譯︰陳 淑芬,訂正:葉子啟。 原文刊載於《在路上:阿川國際行為藝術交流展》記 錄手冊, 台南:阿川行為群,2010)